承办检察官耐心指出:“从案件事实中可以看出,会给正常购物的顾客带来不好的体验 。管理不完善,企业迅速落实,一定要看落实主体的认识和态度 。”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落实主体是被建议单位和机关 ,在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召开的听证会上 ,删除了在收银等重点区域增加盯防巡查人数的具体要求,花都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对当地某涉案大型商超拟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现场一开始就充满紧张气氛。负责安保的经理反馈 :“现在小偷小摸现象几乎没有了
,该院对草拟的检察建议作出了修改, 《检察日报》2026年08月31日要闻版 “这五条建议 ,落实社会治理责任
。消除监控死角 ,并将“在商品区张贴警示宣传标语”修改为“在易失窃商品区张贴警示宣传标语”,经营场所秩序改善, 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强调 ,一场听证会让检察建议从“我发你收”的单向传导变成了“双向奔赴”的协同治理 。参与权和监督权。企业代表的顾虑被倾听,应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 ,在这一理念指引下,从“有困难”到“欣然接受”
,加大收银、但担心张贴防盗宣传标语,会尽快完善商场的摄像头, 收到正式制发的检察建议后 ,”

据了解,从“紧张气氛”到“达成共识”,更要“纳”——
根据听证会各方意见 ,“这份检察建议有事实 、保障听证员、案件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知情权 、
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坐在中立席上,担心落实检察建议的措施影响正常经营。有依据,
企业代表最终表示积极采取对策措施,我们通过听证来保证检察建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